中国历届人民人民代表大会是何时召开的?
十八大:于2012年11月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期间举行,分为四次会议:一次会议在1954年9月,二次会议在1955年7月,三次会议在1956年6月,四次会议在1957年6月,五次会议在1958年2月。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至28日召开;第二次会议于1955年7月5日至30日举行;第三次会议于1956年6月15日至30日举行;第四次会议于1957年6月26日至7月15日召开;第五次会议于1958年2月1日至11日举行。
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自1964年12月至1975年1月,是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最长的,跨越11年。代表共3040人。因受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发,第三届全国人大只召开一次会议,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3年。1949年新中国成立起到临时宪法作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新中国刚成立历史时期比较特殊的,政协会议暂时行使人大会议权利。
我国历届全国人大会议的召开时间各不相同,其中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1954年9月15日召开,持续到9月28日。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则在1978年2月26日召开,为期一周至3月5日。值得注意的是,第一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则在1955年7月5日开始,7月30日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