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限高范围示意图
1、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此类区域禁止一切未经批准的无人机飞行活动,且限制不局限于高度。例如,贵阳机场禁飞区明确规定真高120米以上严禁飞行,但实际管控往往覆盖全高度(包括地面至无限高),技术手段上无人机在禁飞区内无法解锁电机或强制降落。
2、依据《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第一百六十六条,在机场障碍物限制面范围以外、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区域内,高出原地面30米且高出机场标高150米的物体应当认为是障碍物,除非经专门的航行研究表明它们不会对航空器的运行构成危害。
3、(二)军事管理区、监狱、发电厂及其周边100米范围内;(三)铁路和高速公路、超高压输电线路及其两侧50米范围内;(四)大型军工、通讯、危险化学物品生产储存、物资储备等重点防控目标区;(五)省和市(州)人民政府公告的临时管制区域。
4、轻型无人机的禁飞和限飞区域则更严格,包括真高120米以上范围、军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军事禁区及周边2000米范围、卫星地面站及周边2000米范围、军工科研生产设施保护区及周边1000米范围等。地图上显示禁飞区为红色,飞行器无法进入。限高区为灰色,飞行器飞行高度受限。授权区为蓝色,系统发送飞行警示。
5、公里范围内不超过150米。办法规定,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为机场规划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区域,由限制面和外水平面组成。法律依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 第五十一条 禁止在距离航路两侧边界各30公里以内的地带修建对空射击的靶场和其他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设施。
6、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建筑物的高度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根据法规,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被定义为机场规划跑道中心线两侧各10公里、跑道端外20公里的区域,由限制面和外水平面组成。对于限制面内的建设项目,其建设高度(包括最高点含构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超过机场远期净空保护区的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