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ustoken”特大传销犯提起公诉,看看Plustoken如何维稳!
传销本质与犯罪手段 “PlusToken”平台的静态、动态奖金制度设置与以往传销平台类似,只是加入了区块链、数字货币概念。该平台没有任何实体经营活动,都是依靠包装和不断发展下线来维系平台运转。陈某、丁某等人通过虚构海外背景、雇用外国人做“傀儡”等手段,进一步增强了平台的迷惑性。
Plustoken案件进展: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已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的陈波等6人批准逮捕,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现状:平台已无法开网,受害者应放弃幻想,及时止损。模式风险:以高收益为诱饵,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属于典型的传销模式。
plustoken开网几率有5%。原因如下:PlusToken平台是由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通过架设搭建并开发相关应用程序,开始从事互联网传销网络传销平台。2020年3月,公安部将PlusToken平台相关的主要嫌疑人全部抓捕归案。2018年5月,犯罪嫌疑人陈某等人开始架设搭建“PlusToken平台”。
Plustoken案的数字货币上缴国库,为什么不是发还给传销受害人?_百度...
实践操作的导向性:由于司法实践中多数传销案件未将普通参与者认定为被害人并进行退赔,这种惯例使得在Plustoken案中,数字货币更倾向于被认定为赃款赃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而非发还给传销受害人。
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法院一审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PlusToken案16名被告人二年至十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没收上缴国库。该案系国内首起利用区块链技术、以数字货币为交易媒介的特大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
江苏省盐城经开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PlusToken网络传销案一审结果已公开: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陈某、丁某、彭某等16名被告人两年至十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涉案赃物、赃款及孳息、犯罪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